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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损失保险,利润损失险,营业中断保险,营业中断损失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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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7-12-14 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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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损失保险,利润损失险,营业中断保险,营业中断损失保险”参数说明

型号: CPIC 规格: CPIC
商标: 太平洋保险 财产损失保险: 财产利润损失保险

“利润损失保险,利润损失险,营业中断保险,营业中断损失保险”详细介绍

★产品介绍利润损失保险最初出现在1860年的法国,中国人民银行统版条款于1995年1月1日正式启用,该产品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经营的各类企业。★保险标的利润损失险主要为企业正常经营所有利润提供保险保障。★产品特点本险种是财产险的一种附加和补充,不能独立承保,它是依附在财产保险险种基础上的一种保险险种,只有投保了财产保险,因发生了属于财产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后,造成的利润损失,保险公司才负责赔偿。★承保的主要风险在保险期限内,因被保险人投保的财产险保单下所承保的风险,造成被保险人指定处所经营业务中断或受到干扰,对由此产生的损失予以赔偿。★除外责任(一)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实际过失。(二)战争、类似战争行动、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没收或征用。(三)核反应、核子辐射或核污染。(四)其他不属于保险人签发的财产险保单所承保的任何原因或风险。★保险金额和保险费按企业上年度未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出相当于当年度的毛利润金额确定保额,赔偿期一般可选择6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最长不超过36个月,保险金额一般以上一会计年度12个月的毛利润为基础,分别参照100%、150%、200%、300%系数,拟定其它不同赔偿期限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与主险一致,保险费按保险金额乘以保险费率计算,并可根据保险期限结束时实际利润金额调整。★保险期限与财产保险单的保险期一致,另外在保单上列明赔偿期限。★赔偿处理一旦发生保事故,保险公司将根据核定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最高赔偿限额为保单列明的保险金额,不足金额采用比例分摊的赔偿方式。★附加险/附加条款包括全部营业额条款、公众事业设备扩展条款、恢复保险金额条款、调整保险费条款、通道堵塞条款、为保险的维持费用条款、产量选择条款、残值货物拍卖条款、物质损失放弃免赔条款等。更多相关保险服务内容,欢迎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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