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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标签法强势压境 中国轮胎出口面临第二次危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2-23 浏览次数:103
  早上准点召开的会议一直持续到晚间,一眼望去,“朗盛橡胶日”的会场上依然是一片黑压压的人,这样的场景并不多见。岁末年终,很多企业出面组织的会议人们喜欢走走过场应付形式,但这天许多人就是不愿意离去。演讲的嘉宾说着流利的英语或者德语,从欧洲远道而来的这些客人们有意无意地透露出一个强烈的信号:在一些中国轮胎出口的重要市场上,轮胎标签法即将强制实施。
  
  绝大多数国内消费者也许对欧盟的这一法案闻所未闻。中国是全球最大的轮胎生产国,其产量约占全球总产量的三分之一,而且产能还在增长。一份由朗盛委托第一财经研究院进行的调研显示:随着世界轮胎制造中心向以中国为首的亚洲市场转移,预计未来几年中国轮胎制造行业仍将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
  
  增长的轮胎将往何处去?两年前,出口北美的中国轮胎遭遇当头一棒,中美轮胎特保案至今依然是一个负面的案例,在这个号称全球化的市场上,光靠单一的市场力量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欧盟新法现身
  
  根据欧盟委员会近日出台的轮胎标签法规——EC1222/2009:自2012年11月1日起,在欧盟销售的轿车胎、轻卡胎、卡车胎及公共汽车轮胎必须加贴标签,标示出轮胎的燃油效率、滚动噪声和湿抓着力的等级。
  
  标签法覆盖所有的车用轮胎。具体而言,这一法规对轮胎三大性能进行了标准化规定:燃油经济性(即轮胎滚动阻力要求),潮湿路面抓地力等级,道路噪声等级,根据不同的级别用黑色标签来表示。欧盟委员会声称,实施新的轮胎标签法可以实现到2020年欧洲能源消耗减少20%。
  
  这是继欧盟REACH法规对轮胎中使用的多环芳烃含量进行限制后的再次严格的设限。在环保节能的诉求下,轮胎标签法对轮胎的制造工艺,尤其是高性能橡胶生产提出了极高的要求,而这却是许多国内轮胎生产企业的软肋。欧盟已成为我国出口轮胎的重要市场,以国内轮胎生产的重要基地江苏为例,去年江苏出口欧盟的轮胎占出口额的26.9%,位居国内第一位,而欧盟这一连串针对轮胎行业的法规的施行,将会对出口欧盟的轮胎造成极大影响。
  
  近几年来,绿色轮胎的概念一般消费者耳熟能详,然而真正的绿色轮胎并不是一个忽悠消费者的概念。据近几年才开始转型研发环保橡胶产品的朗盛集团评估,“绿色轮胎”凭借其优于普通轮胎的更高的燃油效率,安全性能以及耐久性能,是轮胎行业中发展最迅猛的细分市场,有着约10%的全球年均增长率。慕尼黑科技大学最近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到2020年,中国绿色轮胎的市场占有率将有可能提高至50%。
  
  新的轮胎标签法开辟的是一个巨大的细分市场,而缺乏新技术和工艺的产品却无缘参与分一杯羹。据了解,朗盛集团是钕系顺丁橡胶(Nd-PBR)和溶聚丁苯橡胶(SSBR)的主要供应商,这两种产品均是生产绿色轮胎的关键成分。钕系顺丁橡胶(Nd-PBR)主要用于生产绿色轮胎的胎面和胎侧,其滚动阻力低于许多其他轮胎橡胶。此外,它还能减少轮胎磨损,因而在提高汽车安全性、延长轮胎使用寿命上发挥着重要作用。溶聚丁苯橡胶(SSBR)主要用作绿色轮胎的胎面胶料,可降低滚动阻力,同时改善在湿滑路面的抓地性能。采用高性能橡胶制成的绿色轮胎可以降低5%-7%的汽车油耗,从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
  
  特保案阴魂不散
  
  技术壁垒对中国轮胎业的影响目前着实难以评估。其影响会超过美国轮胎特保案的冲击吗?
  
  2009年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以中国对美轮胎出口扰乱美国市场为由,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对中国产乘用车轮胎发起特保调查。随后,美国贸易委员会建议在现行进口关税(3.4%-4.0%)的基础上,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连续3年分别加征高额的特别从价关税。走完所有的法律程序之后,美国轮胎特保案最终以中方的败诉而告终。
  
  在美国政府宣布对中国输美轮胎产品采取特殊保障措施加征惩罚性关税之后,中国橡胶工业、中国五矿化工产品进出口商会、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中国五矿化工产品进出口商会轮胎分会以及中国全体涉案轮胎企业甚至发布致美国总统奥巴马的抗议信,最终于事无补。两年前的美国特保措施直接造成中国轮胎产业12%的产能过剩,数十家轮胎企业倒闭,几十万人就业受到波及。
  
  归根结蒂,美国轮胎特保案是一桩针对中国竖立的政治壁垒。如果说应对类似的政治壁垒,国内企业协会尚可抗议、诉讼、打官司,那么究竟应该如何应对轮胎标签法这样的技术壁垒呢?
  
  国内检验检验部门给出的建议是,出口欧盟的轮胎企业,应高度重视并认真研读欧盟轮胎的相关新法规,积极制定相关应对措施,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和相关项目的检测平台,并从生产工艺上改进技术,积极提高产品环保性能;同时加快开发国外新兴市场,特别是东盟、印度等和我国签有自贸协定的国家,推行“多元化”战略,以降低轮胎出口市场过于集中的风险;检验检疫部门应加强对REACH法规、轮胎标签法规的跟踪,发挥信息及技术优势,做好对输欧轮胎企业的技术服务工作;与此同时,相关标准制定的部门也应加快跟进欧盟轮胎标签法规、REACH法规的实施进度,在轮胎技术领域建立并实施与国际法规接轨的新规范,提高我国汽车轮胎安全性和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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