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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天然气价格改革扩容须加注民生因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07 浏览次数:107
  长江商报消息从去年开始,天然气价格改革已从“市场净回值”方法定价取代了“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法,现在,这项新的天然气定价机制,有望扩容向全国推行,这预示着,今后天然气价格将更具市场化,公众在日常生活中,也会像消费汽油那样,接受随时变动的价格。
  
  尽管国家对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进行扩围,得到了业界的认同和支持,但笔者觉得,天然气定价机制扩容过程中,一定要兼顾公众的切身利益,不要因为理顺价格机制而间接上放纵了价格。
  
  要想让天然气价格改革得到民众的支持,尽快由试点走向全国,一方面,要保障消费者对天然气定价进行有效制约。在以往包括天然气、自来水、石油等能源价格的调整过程中,消费者由于力量对比悬殊,缺乏强有力的博弈能量,很难在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发挥制约作用。如此以来,像天然气垄断企业,难免出现以价格与价值不符、用价格杠杆促进能源节约为借口,谋求不断提高天然气价格,以损害消费者利益为代价而增加自身经济利益。与此同时,要阻断不合理、甚至额外的开支,分摊到天然气定价机制当中去。
  
  更为重要的是,还要注入民生因子。除考虑市场因素外,更要考虑到民生成本,要坚守和遵循“穷人经济学”的宗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公共政策,尤其要对“穷人”家庭实施必要的补贴,以避免对底层民众生活造成影响。
  
  天然气资源属于国家和全民的,因此,它的定价机制改革,既要让消费者积极参与,展开公开公正的博弈,最终拥有话语权,惟此,消费者才会对天然气价格机制改革,没有异议,积极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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