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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塑料袋企业面临“返欧”生死关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24 浏览次数:88
  日前,欧盟委员会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塑料袋产品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业内人士提醒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反倾销日落复审是决定其能否重回欧盟市场的关键。在越来越多的贸易摩擦中,企业应加强“应诉”与“提质”意识大事,否则就意味着失去市场。
  
  日前,记者从商务部网站获悉,欧盟委员会决定对自中国进口塑料袋产品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业内人士提醒塑料袋生产企业,一定要积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关键时刻,应诉不力很有可能就此告别欧盟市场。
  
  这场官司起源于2006年,在一些当地同业企业的怂恿下,欧盟决定对产自中国的塑料袋进行反倾销调查。同年9月,欧盟发布《官方公报》,宣布对我输欧塑料袋采取反倾销措施,征收4.8%至28.8%的反倾销税率。
  
  其中,7家中国企业被征收4.8%至12.8%的单独税率,其他应诉的中国企业适用8.4%的税率,未应诉企业适用28.8%的全国统一税率。
  
  积极应诉是关键
  
  “现在,企业要做的就是积极应诉。”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主任傅东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欧盟近期发起的该日落复审调查是2006年反倾销一案的到期延续,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定,在反倾销措施执行满5年之前的合理时间内,该国内产业或其代表将提出有充分证据的请求,并由主管机关发起复审。经日落复审,调查机关可以裁决维持原始调查结果,也可以取消反倾销措施。
  
  上述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负责人对记者直言,目前积极参与反倾销日落复审是相关企业和产品重新回到欧盟市场的关键。
  
  傅东辉告诉记者,其实,这是一场相对温和的反倾销之争。他进一步分析说,中国产品的竞争力很强,东南亚一些国家同样产品的生产成本要比中国高近20%。“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欧盟国家非常依赖我国的产品。”傅东辉透露,由于此前中国企业抱团积极应诉,多数企业并未失去欧盟市场。
  
  “我们当时的态度是寸步不让,并没有任其摆布。”厦门兴厦塑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兴来对记者说,2006年,由于该公司积极应对欧盟对中国塑料袋产品的反倾销诉讼,从而成为100家获得8.4%的较低反倾销税率的企业之一。当时浙江等地的大量企业因为没有应诉而被裁定征收高达28.8%的反倾销税,导致直接失去来自欧盟的客户。
  
  这已然不是我国塑料袋企业第一次遭受反倾销调查。早在2004年,因美国向中国进口的塑料袋征收高关税,中国的塑料袋生产企业已被伤了“筋骨”。由于企业应诉情况不理想,基本失去进入美国市场的可能。美国和欧盟是我国塑料袋产品出口的两大主要市场,若再失去欧盟市场,中国千余家塑料袋企业的经营状况将陷入困局。这促使我国塑料袋企业在面对第二大出口市场——欧盟的反倾销调查时,提高了应诉意识,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对于我国塑料袋出口企业而言,两位业内人士建议说,企业应充分与轻工商会沟通并积极应诉,力求将反倾销税控制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力保欧盟市场。
  
  以质取胜是正途
  
  我国生产的塑料袋产品物美价廉,是大宗出口商品之一。由于我国塑料袋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出口的快速增长也引起了进口国更多的关注,接连遭遇主要出口市场的反倾销调查。在越来越多的贸易摩擦中,企业应意识到:积极应诉反倾销是整个行业的大事,不应诉就意味着失去市场。
  
  从以往的出口量来看,我国每年将有3亿美元的塑料袋出口到欧盟,假如按照8.4%的平均关税税率的话,欧盟将对我国多征收2.52亿美元的关税,这势必会影响我国该行业企业的生产成本和生存发展。
  
  就此,业内人士指出,我国塑料袋企业在面对反倾销调查时除要积极应诉外,还需改变过去以量取胜的低价竞争策略,谋求企业的长远发展。
  
  扩大出口不能仅仅依靠物美价廉,我国塑料袋企业要努力提高产品附加值,逐步实现产品的差异化,创建品牌,提升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例如开发及生产环保产品等措施。
  
  据业内人士举例说,生物降解塑料袋同样结实耐用。法国的有关规定允许继续使用生物降解塑料袋。这种塑料袋被丢弃的一两年内,可以在环境中分解,同时也可以节省上百万桶石油。几家英国超市已开始规定使用生物降解塑料袋。我国企业应积极改进生产方法,做好研发工作,以适应不断变化的世界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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